按照赣州蓉江新区城市扶植的需要,根据赣州市河山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研究决定,拟征收潭东镇芦箕村、桥兰村、上坝村的部门集体地盘。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地盘办理法》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本次拟征收潭东镇芦箕村柒山排一组、柒山排二组、柒山排三组、王下屋一组、王下屋二组、王下屋三组、新屋下一组、新屋下二组、新屋下三组、新屋下四组、钟屋一组、钟屋三组、曾屋组,桥兰村下寨组、禾场组、桥兰组、大茔组,上坝村上坝一组、上坝二组、小培组等村平易近小组的地盘(最终以现场查询拜访确认成果为准)。弥补按《江西省人平易近关于发布全省区片分析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的尺度施行。青苗及附着物弥补按《赣州蓉江新区办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赣州蓉江新区青苗弥补尺度的通知》(赣蓉政字〔2024〕10号)《赣州市人平易近关于印发赣州市核心城区集体地盘征收弥补安购置法的通知》(赣发〔2024〕7号)的尺度施行。赣州市章贡区人平易近为集体地盘征收的义务从体,具体事务委托赣州蓉江新区办理委员会担任打点;赣州市天然资本局章贡为项目范畴内的部分,具体事务委托赣州市天然资本局蓉江新区担任;潭东镇人平易近为实施单元,承担项目地盘征收取弥补的具体工做。任何单元和小我正在被征收地盘范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建物、建立物一律不予弥补。十、本通知布告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地盘的权属、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权属、品种、规格和数量等进行查询拜访,拟征收地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共同。